廢氣的感染已經日益嚴重了,因此對于廢氣處理(chǔ
lǐ)也是迫在眉睫(比喻近在眼前)。voc廢氣治理設備在上升過程中與來自塔頂的吸收劑逆流接觸,凈化后的氣體由塔頂排出。吸收了
VOCs的吸收劑通過熱交換器后,進入汽提塔頂部,在溫度高于吸收溫度或壓力低于吸收壓力的條件下解吸。解吸后的吸收劑經過溶劑
冷凝器冷凝后回到吸收塔。解吸出的VOCs氣體經過冷凝器、氣液分離器后以較純的VOCs氣體離開汽提塔,被回收利用。該工藝適合于VOCs濃度較高、溫度較低的氣體凈化,其他情況下需要作相應的工藝調整。voc廢氣處理設備在用多孔性固體物質處理流體混合物時,流體中的某一組分或某些組分可被吸表面并濃集其上,此現象稱為吸附。吸附處理廢氣時,吸附的對象是氣態污染物,氣固吸附。被吸附的氣體組分稱為吸附質,多孔固體物質稱為吸附劑。我國近日已經頒布了新的廢氣排放標準,只有達到了這個標準之后才能在廢氣進行排放。自從這一標準出來之后,非常多的公司都已經在實行這個標準,這樣對于空氣的質量也有了很大的保障(起保障作用的事物)。實施這一標準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廢氣將大氣層進一步的污染,也是為看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,主要針對的就是工業上面的一些廢氣,具體的廢氣排放標準如下:
在煙囪排氣筒)周圍半徑200M的距離內有居住的建筑物(building)時,其高度一般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。vocs廢氣處理設備固體表面吸附了吸附質后,一部被吸附的吸附質可從 吸附劑表面脫離,此現附。而當吸附進行一段時間后,由于表面吸附質的濃集,使其吸附能力明顯下降而吸附凈化的要求,此時需要采用一定的措施使 吸附劑上已吸附的吸附質脫附,以協的吸附能力,這個過程稱為吸附劑的再生。因此在實際吸附工程中,正是利用吸附一再生一再吸附的循環過程,達到除去廢氣中污染物質并回收廢氣中有用組分。生產用、采暖用、生活用鍋爐,運行時間在三年以內的,應在額定出力的情況下測試;運行時間在三年以上的,應在額定出力85%以上的情況下測試。其過量空氣系數應換算為:a=1.8。按本標準煙囪排氣筒)高度所規定的排放量(濃度、黑度),均系最大容許排放量(濃度、黑度)。如煙囪排氣筒)實際高度與本標準規定的高度不對應時,其排放量(濃度)按煙囪排氣筒)實際高度計算。本標準由各級環保保護部門監督實施。